下面带给大家的内容是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总成绩通常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而成,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占比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初试成绩占比较高。大家可以参考下面的文章,祝各位考生都能成功上岸。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分管保密、学工、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科技与研究生处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部长、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处长、学位点依托学院院长、纪委办公室主任。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与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四条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科技与研究生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后勤基建处、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和复试细则、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组织实施复试、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第六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复试管理
第七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八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A类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的,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各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九条 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加分项目不累计。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第十条 复试人数比例
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第十一条 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其他材料
(1)《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学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学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3)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登记表(学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4)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按照学院复试细则相关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第十二条 各批次复试前,在我校科技与研究生处和各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第十三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
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与现场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方式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细则。
2.复试时间:
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在4月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8日起。4月28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由学校研招办统筹安排,由各学院向考生公布。
3.复试形式:
(1)现场复试:具体复试信息见各学院网站公示的复试录取细则和调剂办法、复试通知等。
(2)网络远程复试:
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或钉钉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具体信息见各学院网站公示的复试录取细则和调剂办法、复试通知等。
4.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登录学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网站(https://kjc.tsguas.edu.cn),通过扫描缴费通知中财务处提供的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
5.复试组成
复试内容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查,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
(1)外语水平测试
满分为10分。考核内容:外语听说能力。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满分为40分。考核内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
(3)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为50分。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创新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
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面试。综合面试时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单科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四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试行)》(津中德政〔2022〕55号)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考核内容注重加强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综合评价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一贯学业表现等,加大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的比例。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思想政治素质进行考查。
3.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计算: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的权重为10%、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的权重为40%、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权重为50%。
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第十五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第四章 调剂管理
第十六条 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七条 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我校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调剂。数学(一)、数学(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不接收数学(三)考生调剂。
4.满足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
第十八条 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本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将在科技与研究生处、学院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各学院调剂细则,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审核。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谁选拔、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综合考量、择优选拔。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6.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第十九条 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调剂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查看复试录取细则。
2.“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系统并提交调剂志愿。
3.各学院按照调剂要求确定复试名单,科技与研究生处在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科技与研究生处、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调剂系统并在复试名单中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
4.复试结束后,科技与研究生处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限时接受,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信息。
6.第一批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系统缺额情况和我校科技与研究生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第五章 录取管理
第二十条 我校在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一条 计划管理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第二十三条 录取规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上述成绩均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总成绩相同时予以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我校科技与研究生处、学院网站公示7日。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第二十六条 公示结束后,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七条 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8.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
第二十九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监督和复议
第三十条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校将对各学院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
第三十一条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我校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邮政编码:300350
学校网址:https://www.tsguas.edu.cn
科技与研究生处网址:https://kjc.tsguas.edu.cn
研招办电子邮箱:yzb@tsguas.edu.cn
研招办联系电话:022-28776599
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22-28771112
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jwbgs @tsguas.edu.cn
上面就是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内容,考研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对于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大家可以在右侧小窗留言有关考研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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