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城乡规划学(专业代码:0833),土木水利(专业代码:0859),实际招生人数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在学生学制内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四、招生咨询及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1527
联系部门: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7-6353298
电子信箱:hncuyzb@163.com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迎宾东路518号
邮 编:413000
学位点及研究方向简介
城乡规划学(0833)
一、学位点介绍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是2019年湖南省首批“三全育人”试点院(系)。现有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3个系,有教职员工近100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26人,博士18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19人,一级注册建筑师3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选各1人,双师双能型教师达70%以上,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共6人;
学院现有城乡规划(五年制)、建筑学(五年制)、风景园林(四年制)、城市设计(四年制)4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国家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2013年首次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评估,2017、2021年通过复评。2019年城乡规划和建筑学专业成为“双万计划”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风景园林专业成为“双万计划”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城乡规划专业成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拥有“城市规划与设计”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城乡规划学”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城市规划信息技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城乡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优秀实习基地、湖南省建筑类专业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规划建筑类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省级学科专业平台。学校是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理事长单位、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荣誉理事长单位、湖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单位。38年来已为社会培养规划、建筑、园林专门人才8000余人,毕业生立足地方、投身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主战场,获得了良好的社会美誉。
二、学科简介
城乡规划学学科兼容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和人文艺术科学的理论内容与技术方法,是以城乡建成环境为研究对象,以城乡土地利用和城市物质空间规划为学科的核心,结合城乡发展政策、城乡规划理论、城乡建设管理等社会性问题所形成的综合研究内容。研究对象应包括:对城乡规划区域发展、社会经济宏观层面的研究;对城乡规划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问题研究;对城乡规划的管理、法规、政策体系等层面的研究。
本学科依托“城市规划与设计”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城乡规划学”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城市规划信息技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城乡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和拥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等8项甲级资质的设计研究院等校办产学研合作平台,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级科研课题,逐步形成了城乡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技术科学、城乡规划管理等3个学科研究方向。
三、研究方向简介
1. 城乡规划与设计方向
依据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发展目标,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于城乡建成环境进行空间规划和形态设计所需要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研究领域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原理和方法、乡村规划的原理和方法、城乡空间形态设计的原理和方法。重点聚焦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在实践中创新中小城镇与乡村规划的理论、内容和方法。
2. 城乡规划技术科学方向
针对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研究各类城乡物理环境科学、基础设施与工程技术、数理模型、模拟技术和信息技术等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 包括城乡建成环境的控制和优化技术、城乡建成环境的生态保护和低碳节能技术,为城乡规划学科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 城乡规划管理方向
聚焦新型城镇化重大战略需求,重点研究城镇化战略与城乡区域发展政策、城乡规划编制的法定行政程序、城乡与区域规划实施管理、城乡规划法规和政策体系等内容,充分彰显新文科的交叉融合特色。
学位点及研究方向简介
土木水利(0859)
一、学位点介绍
湖南城市学院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点前身为创办于1984年的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排水等专业。硕士点师资力量雄厚、队伍结构合理,现有正高级职称教师43人,博士12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3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2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1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8人,具有工程系列和各类注册行业职业资格的“双师双能”型教师151人。
近5年,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点先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课题153项;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4项、省级及以上行业奖 33 项;授权发明专利3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8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34部、教材38部,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其中SCI、EI、CSCD、CSSCI收录论文300余篇。
学位点办学实力雄厚、办学条件一流,拥有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结构安全与防灾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村镇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院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拥有八甲资质的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检测中心等校办企业。拥有13766平方米的实验场地,设有建材、力学、土工、结构、道路、交通、BIM、水利、安全等专业实验室,及GDS动三轴试验系统、多通道电液伺服加载系统、500吨压力试验机、电液脉动疲劳实验机、多功能振动测试系统、超声波检测仪、IDS探地雷达、雷诺实验台、文丘里流量计实验台等高精尖实验仪器设备。
硕士点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产教深度融合,与中建、中铁等央企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与湖南建工等共建15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二、研究方向介绍
1.结构工程方向
聚焦绿色城市发展目标,侧重装配式建筑设计、BIM技术的应用研究,研发绿色节能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深化桥梁与建筑结构耐久性研究,探索结构检测、可靠性评估与维修加固的关键技术。
主要研究领域:结构设计基本理论、装配式建筑设计、结构耐久性评估与加固。
2.岩土工程方向
围绕湖相软土等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地基基础、边坡、路基与隧道等岩土工程,研究其受力变形机理、设计理论与施工监测方法,研究复杂地质条件下岩土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关键技术。
主要研究领域:地基处理技术、支挡结构设计、隧道设计理论及监测方法。
3.工程建造与管理方向
对城市基础设施、工业民用建筑和房地产开发等各类土木水利工程,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使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经济分析、监督控制、组织协调,研究安全高效、节能环保、可持续性发展的工程建造技术和全寿命管理理论。
主要研究领域:绿色建造技术、工程经济与评价、基础设施与房地产开发管理。
4.市政工程方向
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主战场,研究市政工程设计、水质安全保障和生态修复等技术,研究市政工程设计与水土环境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系统理论与关键技术。
主要研究领域: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水土环境生态修复技术。
《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摘录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湖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4〕29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一、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优化学员结构,设置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设一、二等奖二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12000元、6000元。第一志愿录取至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一等奖学金的评选资格,调剂录取至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二等奖学金的评选资格。另外毕业于双一流大学或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C+及以上高校的考生另奖励3000元。
二、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到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全部享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以学位点为单位,按学制年限内同年级研究生人数的比例评选,奖励标准分别为12000元、8000元、6000元。学业奖学金面向研二、研三在读研究生设置,奖励依据为上一学年度学业成绩及综合表现。评奖时间为每年9-10月,每年评审一次。
三、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评定原则,充分尊重学位点和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意见。通过奖学金的评定起到奖优助学、奖优促学的积极作用,并充分激励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且在社会实践、社会活动、科技创新和学术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和奖励名额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文件执行。
四、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五、校级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励
校级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励设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项、校长奖。研一学生不参加评选。参评规则与奖励明细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执行。
六、优秀学位论文奖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与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分别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研究生个人特殊困难补助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按照相关文件,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及优先考虑聘用其从事学校“三助一辅”等勤工俭学工作。
湖南城市学院奖助学金一览表
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城乡规划0833】
电话:0737-4211805
联系人:刘沅
电子邮箱:44070841@qq.com
【土木水利0859】
电话:0737-4628993
联系人:彭智高
电子邮箱:pengzhgg@163.com
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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