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研:经济学每日一练2018.12.12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东北财大2008研)
答: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指在生产部门中进行的国民收入分配。参与收入分配的主体主要有三个:政府、企业和个人。(1)政府的收入。主要表现为财政收入,其来源有:各种形式的税收、各部门上缴的利润,以及政府凭国有产权获取的收入,如国有企业上缴的折旧基金、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等。(2)企业的收入。初次分配中企业的收入是指企业销售收入减去各种成本,再减去企业应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税收和利润。初次分配中企业的收入加上企业从政府获得的各种财政补贴形成了企业的可支配收入。(3)个人收入。个人收入是指个人劳动或由于提供各种要素所得的收人减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收入,如纳税后的工资、利息、利润、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所得等等。经过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后,形成了政府集中的纯收入、企业各类基金和要素所有者的个人收入三种基本的原始收入。这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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