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研近年热度持续,考生“内卷”程度也很激烈,要想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就需要大家在备考时付出更多的努力,而且法律硕士备考内容众多,如何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考研的练习题目,帮助大家查漏补缺,巩固所学知识。
2023年法律硕士考研必考知识点每日一练
一、简述犯罪客体的分类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利益。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划分为三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1分)
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整体。犯罪的一般客体反映了一切犯罪客体的共性,它是刑法所保护客体的最高层次。(3分)
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同类客体有助于建立严密、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我国刑法分则正是根据同类客体的原理,将犯罪分为十大类。(3分)
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种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而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利益。犯罪的直接客体揭示了具体犯罪所侵害社会利益的性质以及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的关键。(3分)
二、一天深夜,甲、乙以问路为名进入铁路道口值班室。甲与值班员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窃取了丙的手机,被丙发现。甲、乙见行为败露,就将丙捆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并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其间,丙朝甲、乙喊叫:“快放开我,火车要来了!”甲、乙不予理睬,径自逃走。因为道口栏杆未及时放下,一列火车在通过该道口时,将一辆面包车撞翻,导致车上3人重伤,面包车报废。
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
(1)对甲、乙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丙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甲、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犯罪。(2分)甲、乙经过合谋,在共同实施密窃时,被丙发现,二人的犯罪随即转化为抢劫他人财物,二人使用暴力搜走两的现金,构成抢劫罪。甲、乙为了谋取财物,共同将丙绑起来,在明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仍不松开丙,共同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犯罪。(4分)
(2)丙不负刑事责任。丙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某种防止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在能够履行该种义务时,消极不履行的行为。题目中丙由于被绑不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因此不构成犯罪。(4分)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硕士考研练习题,希望大家举一反三,提高自己的备考效率,取得考研的成功。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启航教育法律硕士栏目,获取更多备考资料。
【26考研辅导课程推荐】:26考研集训课程,VIP领学计划,26考研VIP全科定制套餐(公共课VIP+专业课1对1) , 这些课程中都会配有内部讲义以及辅导书和资料,同时会有教研教辅双师模式对大家进行教学以及督学,并配有24小时答疑和模拟测试等,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老师领取大额优惠券。
热门下载
资料下载
院校解析
真题解析
考研数学
考研英语
考研政治
考研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