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硕考研必考知识点每日一练(3)~每天一道法律题,法硕高分不难,下面是2021法硕考研每日一练,先做完再看答案哦~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
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
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
D.—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
【答案】 B
【解析】 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犯罪的一般客体是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总和。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故而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基础,所以A项是正确的。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故C项正确。一种犯罪可以同时侵害数个直接客体。故D正确。而选项B的表述是犯罪对象的定义,不是犯罪客体,而且犯罪对象不止人和物,还有信息。所以选项B的表述是错误的。
本题不仅考查了犯罪客体的分类,而且隐含考查了考生对于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区分能力,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物和信息。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区别是经常考查的内容,其区别要点大体如下:(1)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是现象和本质的关系,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2)犯罪客体是犯罪的必备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是选择性构成要件;(3)在具体犯罪中,犯罪对象未必受到损害,但犯罪客体必然受损。该题具有一定的迷惑性,考生要注意学会用排除法选择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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