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研即将开始,对于已经准备考研的同学来说已经快进入到冲刺阶段了,那么在考研政治这门课程中面对诸多的考点知识点,大家是怎么复习的呢?今天要为大家紧接着之前的考研政治思修的知识点分析,来分享考研政治思修第五章必考知识点。
考研政治思修第五章必考知识点:
一、法律的概念及发展
(一)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1.法律的本质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即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所体现的意志。法律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2.法律的特征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第二,法律区别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社会礼仪、职业规范等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它是由国家创制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制定。二是认可。(多选)
第三,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三)法律的演进与发展
法律发展史上相应地产生过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法律。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多选)
从体现的意志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从实质内容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是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多选)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1.法律制定
立法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就全国人民大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包括四个环节:法律案的提出、审议、表决、法律公布。(多选)
2.法律执行
狭义上指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等基本原则。(多选)
3.法律适用
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合理、及时。司法原则主要有: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多选)
4.法律遵守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三、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一)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1.我国宪法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多选)
2.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二)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
1.宪法相关法
2.民法商法(单选)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意思自治(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商法调整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同时秉承保障商事交易自由原则。
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
6.刑法——刑法的原则: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多选)
(三)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1.诉讼法——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2.非诉讼程序法——仲裁法基本原则:自愿、仲裁独立、一裁终局
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材料分析题)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
1.凝聚思想共识的法治航标
2.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3.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
1.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2.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3.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4.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5.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为目标。
以上是考研政治思修绪第六章的重要考点知识,可以帮助到广大考生的复习,文都考研巴士希望你能够坚持进行考研政治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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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背』2018考研政治思修第七章知识点
正在进行2018考研政治复习的同学,思修各个章节需要你记忆的知识点有哪些你知道吗?文都考研巴士为你带来了考研政治思修复习重点知识——各个章节必背知识点,下面你将看到的是思修第七章重点。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单选)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多选)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治国方略。
(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多选)
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法治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同一性。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
(四)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多选)
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一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二要加强宪法实施。三要加强宪法实施,要坚持党的依宪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一)法治思维的含义和特征(多选)
1.含义
,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平、正义、自由、民主、人权等人类社会的美好价值,是一种正当性思维;
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地位;
第三,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最可靠的逻辑思维;
第四,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
2.特征——与人治思维的区别
(二)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多选)
1.法律至上
法律至上尤其指宪法至上,因为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其他一切法律的依据。法律至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
2.权力制约
要求:权力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3.公平正义(多选)
内容: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救济公平。
权利公平:权利主体公平;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
机会公平:起点平等;发展平等;代际平等。
规则公平: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内容面前人人平等和法律保护面前人人平等。
救济公平:司法救济公平;行政救济公平;社会救济公平。
4.人权保障(单选)
宪法保障——前提和基础;立法保障——重要条件;行政保护——关键环节;司法保障——最后防线。
5.正当程序
程序的正当,表现在程序的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方面。
(三)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多选)
1.学习法律知识2.掌握法律方法3.参与法律实践4.养成依法办事习惯
三、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多选)
法律权威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
(一)重要意义
1.法律权威的取决要素
一是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起主导地位和决定作用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二是法律本身的科学程度,反映客观规律和人类理性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三是法律在实践中的实施程度,在实践中得到严格实施和一体遵循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四是法律被社会成员尊崇或信仰的程度,反映人民共同意愿且为人民真诚信仰的法律有权威,否则无权威。
2.意义(多选)
尊重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尊重法律权威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极为重要。
尊重法律权威是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途径。
尊重法律权威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
(二)基本要求(多选)
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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