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院校2021年计算机专业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1年计算机专业研究生招生部分院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1. 北京大学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考试方式 |
学科门类 (专业类别) |
总分 |
单科 |
单科 |
备注 |
(满分=100分) |
(满分>100分) |
全国统考 |
[01]哲学 |
320 |
45 |
80 |
1.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单科不降分,总分降10分。加分政策按教育部要求执行。 |
[02]经济学 |
350 |
50 |
80 |
[03]法学 (不含法律[0351]) |
325 |
45 |
80 |
[04]教育学 (不含教育[0451]) |
340 |
50 |
165 |
[05]文学 (含英语笔译[055101]) |
365 |
55 |
85 |
[07]理学 |
300 |
40 |
60 |
[08]工学
(不含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交通运输[0861]) |
310 |
40 |
60 |
[10]医学 |
300 |
40 |
120 |
[12]管理学
(不含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 |
350 |
55 |
90 |
[13]艺术学 |
365 |
45 |
80 |
法律[0351] |
325 |
45 |
80 |
教育[0451] |
340 |
50 |
75 |
电子信息[0854]
机械[0855]
材料与化工[0856]
能源动力[0858]
土木水利[0859]
交通运输[0861] |
300 |
40 |
60 |
工商管理[1251]
公共管理[1252]
工程管理[1256] |
175 |
外国语45 管理类综合能力90 |
会计[1253] |
185 |
强军计划 单独考试 |
290 |
40 |
60 |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考) |
255 |
40 |
60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全国统考) |
单科不降分,总分降10分。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3.北京理工大学
相关说明:
1. 照顾专业:力学[080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
2.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符合以上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我校复试具体安排公布后,向我校研招办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 中国人民大学
5. 南京大学
一、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
三、专项计划
说明
有关优惠照顾条件(如果符合多项条件,不重复、不累加,按照最高项分数享受),须在我校基本分数线公布一周内(3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南京大学研招办邮箱(njuyzb@nju.edu.cn)。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执行该计划的分数线。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原则上总分降分不超过10分。
(6)招生院系可在学校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请考生关注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
7. 东南大学
一、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 |
第1门 |
第2门 |
第3门 |
第4门 |
总分 |
哲学 |
55 |
55 |
95 |
95 |
365 |
经济学 |
55 |
55 |
95 |
95 |
375 |
法学 |
55 |
55 |
95 |
95 |
345 |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
55 |
55 |
190 |
|
340 |
体育学 |
45 |
45 |
190 |
|
340 |
文学 |
55 |
55 |
100 |
100 |
380 |
历史学 |
55 |
55 |
200 |
|
360 |
理学 |
50 |
50 |
80 |
80 |
320 |
工学(不含力学) |
50 |
50 |
70 |
70 |
310 |
力学 |
50 |
50 |
70 |
70 |
300 |
医学 |
50 |
50 |
180 |
|
310 |
管理学 |
55 |
55 |
95 |
95 |
375 |
艺术学 |
55 |
55 |
95 |
95 |
350 |
二、专业学位(含非全日制)
类别(领域) |
第1门 |
第2门 |
第3门 |
第4门 |
总分 |
金融,应用统计、资产评估 |
55 |
55 |
95 |
95 |
375 |
法律(非法学) |
55 |
55 |
95 |
95 |
335 |
社会工作 |
55 |
55 |
95 |
95 |
350 |
教育、汉语国际教育 |
55 |
55 |
95 |
95 |
340 |
应用心理 |
55 |
55 |
190 |
|
340 |
日语笔译 |
55 |
55 |
90 |
90 |
380 |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 |
50 |
50 |
70 |
70 |
310 |
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 |
55 |
55 |
90 |
90 |
345 |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 |
50 |
50 |
180 |
|
310 |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
100 |
50 |
|
|
180 |
会计 |
120 |
60 |
|
|
215 |
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 |
120 |
60 |
|
|
235 |
艺术 |
45 |
45 |
95 |
95 |
350 |
三、其他
第一志愿报考 |
第1门 |
第2门 |
第3门 |
第4门 |
总分 |
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 |
英语笔译 |
55 |
68 |
90 |
90 |
360 |
国际商务 |
55 |
60 |
85 |
85 |
350 |
机械 |
50 |
55 |
80 |
80 |
305 |
电子信息、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 |
50 |
55 |
70 |
70 |
300 |
士兵计划 |
总分按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基本线:1)降20分(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2)降15分(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单科:40分(满分为100分的考试科目); 60分(满分为150分的考试科目); 100分(满分为200分的考试科目); 150分(满分为300分的考试科目) |
少民计划 |
总分按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基本线降10分;单科不限 |
单独考试 |
总分290,单科不限 |
强军计划 |
总分240,单科不限 |
说明:
1.各院(系)在达到上述学校复试基本线的生源充足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专业复试线,考生须达到报考院(系)专业复试线才能参加复试。具体以各院(系)复试细则为准。
2.统考考生(不含报考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考生和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超过报考院(系)专业复试线20分以上(含20分),单科(限一门)可降2分。
3.相关照顾政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8. 清华大学
1、统考生、联考生:见附表 1。
2、单考生:同时满足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 35 分;外国语成绩不低于 30分;满分 15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52 分;满分 30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05 分;总分不低于 255 分。
3、专项计划生
(1)“强军计划”:同时满足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 35 分;外国语成绩不低于 30 分;满分 15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70 分;总分不低于 255 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含新疆 MPA 项目):同时满足满分 10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40 分;满分 15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70分;满分 20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107 分;满分 30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40 分;总分满分 300 分考生总分不低于 195 分;总分满分 500 分考生中,理工医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08”或“10”)要求总分不低于270 分,非理工医考生总分不低于 320 分。或者依据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 10 分,单科线不降。两项分数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新疆 MPA 项目):同时满足满分10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30 分;满分 200 分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总分不低于 145 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 10 分,单科线不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允许调剂到普通计划,需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之前联系报考院系提交调剂申请。
(5) 考生须达到院系面向各类专项计划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考生,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需于招生院系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拟录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需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退役义务兵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 5 个自治区、30 个自治州、119 个自治县(旗),定向就业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初试总分分数线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 10 分。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招生院系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以上各类照顾政策不重复或累加享受。
9.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说明:
1.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院系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本网站另行公布)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名单将于近日陆续公布在各招生院系网站。
2.纳米学院材料与化工(0856)、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0857)中的地质工程、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资源与环境(0857)中的非全日制安全工程由有关院系参照工程硕士A类国家分数线另行制定。
3.科教融合学院复试专业分数线可根据实情申请另行划定,但不得低于A类国家线。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相关院系根据国家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详询报考院系。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的除外)等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本人在3月18日前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我校今年的复试相关工作将在教育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妥善安排进行,请考生关注本官方网站,近期将公布复试时间、形式和其他要求。待学校确定、公布后,各招生院系的复试内容、形式、日程安排,以及复试资格优惠等相关规定可访问各院系网页查看有关公告或向各院系招生联系人咨询。
10. 西安交通大学
相关说明:
1.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为相应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的最低分数线,单科、总分须同时满足要求。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可根据其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上浮复试分数线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为考试科目满分为500分的,总分降3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300分的,总分降18分;强军计划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34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不低于5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的,单科不低于80分;单独考试复试分数为总分不低于28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的,单科不低于55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
符合以上照顾和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分数线发布三日内,将相关电子证明材料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xjtu.edu.cn)。
4.同等学力人员(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目前为止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者按规定须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本人于复试前(工作时间)与研招办取得联系后办理相关加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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