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的同学们可以看看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希望以下内容能帮到大家。
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建设高校,设有研究生院。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中心城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城市——成都。
学校1896年创建于山海关,始称“北洋铁路官学堂”(Imperial Chinese Railway College),是中国第一所工程教育高等学府,中国土木工程、矿冶工程、交通工程高等教育的发祥地,也是1921年中国首次建立“交通大学”的最早源头之一。建校以来,学校屡迁校址,数度更名,先后为唐山路矿学堂、唐山工业专门学校、交通大学唐山学校、交通部唐山大学、唐山交通大学、国立唐山工学院、中国交通大学唐山工学院、北方交通大学唐山工学院等。学校以“唐山交大”“唐院”之名享誉中外,毛泽东主席为北方交通大学题写校名。1952年,因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学校更名为唐山铁道学院,一大批在全国卓有声誉的系、组调至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兄弟院校。1964年积极响应党中央建设“大三线”号召,铁道部决定学校迁至四川峨眉,1972年更名西南交通大学,1989年学校办学主体迁至成都九里校区,2002年在成都犀浦扩建新校区,2020年与成都市合作共建成都东部(国际)校区。现有成都九里、犀浦、东部(国际)和峨眉四个校区,共占地5000余亩。
在129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与中华民族同呼吸、共命运,见证和参与了中华民族百折不挠、不断奋进的光辉历史,形成了“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严谨治学、严格要求”的办学传统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校训精神,培养和造就了以茅以升、竺可桢、林同炎、黄万里等为代表的40余万栋梁英才,师生中产生了3位“两弹一星”元勋、65位海内外院士和38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改革开放以来培养了我国轨道交通领域的十余位两院院士。邓小平同志给予学校高度评价:“这所学校出了不少人才。”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轨道交通学科群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已建立起世界轨道交通领域最完备的学科专业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科研创新体系。现设有34个学院(中心)等二级办学单位,拥有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车辆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等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坚持“工科卓越、理科强基、文科优新、生医拓展、前沿交叉、数智赋能”,全力打造一流学科梯队,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位居全国第一(A+)并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土木工程学科位居全国A序列,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仪器科学、遥感技术等进入世界前50强(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和US NEWS学科排名)。工程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化学、社会科学、地球科学、环境/生态学、物理学、经济学与商学、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等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工程学进入ESI世界排名前0.172‰,材料科学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学校构建起轨道交通领域最完备的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建有轨道交通国家实验室(筹)、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桥梁智能与绿色建造全国重点实验室、极端环境岩土和隧道工程智能建养全国重点实验室、陆地交通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未来轨道交通未来产业科技园等国家级平台,以及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铁路局创新平台。构建了以世界公认的“沈氏理论”和“翟孙模型”为标志的铁路大系统动力学基础研究体系,累计主持和参与获得国家科技奖励64项,其中参与特等奖3项,主持一等奖3项、二等奖16项,科技成果4次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国轨道交通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获批国家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技人才评价试点、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等建设名单。当前,学校正以锻造国家轨道交通战略科技力量、引领未来轨道交通发展为目标,围绕高速铁路、重载铁路、磁浮交通、新型城轨、真空管道超高速等领域有组织地开展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大力推进“多态耦合轨道交通动模试验平台(总投资5.87亿元)”和“准环对称仿星器(总投资2.47亿元)”大科学装置建设,以及具有完全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温超导高速磁浮技术”工程化试验线建设。通过设立前沿科学研究院和未来技术研究院等,大力发展前沿交叉学科。
学校高度重视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核心战略。教师教学发展指数居全国第28位。现有专任教师27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美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200余人;国家自然基金委卓越研究群体1个、创新研究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7人。学校设立扬华首席教授、扬华讲席教授、扬华特聘教授、扬华青年特聘教授、扬华讲座教授、扬华特任教授、扬华学者等特色岗位,大力引育学术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此外,还聘请了近50位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及诺贝尔奖获得者担任名誉、兼职教授。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培养“世界一流的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坚持五育并举,大力构建本研一体化的人才自主培养新体系。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9711人、硕士研究生16762人、博士研究生3210人。学校成功获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入选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单位,有74个专业进入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建设点,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7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20个;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4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6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学校有71门课程入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8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成效显著,毕业生中产生了38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统筹“引进来”和“走出去”,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同60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英国利兹大学合作成立“西南交大-利兹学院”,牵头成立“一带一路”铁路国际教育联盟,打造“天佑铁道学院”品牌,与泰国孔敬大学合作共建首个海外天佑铁道学院,高质量建设成都东部(国际)校区,“2+2”“本硕4+1”“中法4+4”等留学、游学、访学项目和“暑期国际课程周”等在地国际化项目涵盖全部年级;累计建有7个国家外专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办有6本国际学术期刊。
学校设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未来轨道交通未来产业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以及技术转移研究院,建立了“科技—孵化—产业”全链条成果转化模式,在全国率先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被誉为科技领域的“小岗村试验”,相关改革实物被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永久收藏。探索有组织成果转化“共生”新模式,以技术转移为纽带推动“四链”融合,加快建好建强“5+2+N”空间布局的西南交大科创园,以“交大方案”破题“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竢实扬华,交通天下。西南交通大学坚定不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紧紧围绕“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交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一流大学”目标,秉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的办学理念,坚持“党建引领、学科牵引、教学核心、科研驱动、人才支撑、经费保障”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以“一园五区”新形态科创园建设为抓手,坚决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坚定不移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努力答好“教育强国、交大何为”这一时代命题,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时代交大人的贡献!
报考说明
01报考类别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且定向就业的考生,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请务必选择“定向”。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设置,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二者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

02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03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60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约2000名;预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50名。
特别说明:我校所公布的各院系及各学科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其他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2026年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数详见院校官网
04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2026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选择《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招生目录备注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且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的考生除外):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至少1篇;②补修8门及以上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取得原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wjtu.edu.cn/)。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具体要求可参看《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05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7.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8.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9.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10. 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届时详见“研招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sceea.cn)及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考点,同时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06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07初试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以研招网公布为准),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五)初试科目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
(六)初试自命题科目需考生自备考试用具清单见附表《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需考生自备考试用具清单》,请点击文末“查看原文”查询。
08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经征得上级部门同意后,招生单位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复试与调剂工作,预计从2026年3月下旬开始。学校复试办法、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学校研招网和相关学院(中心)网站通知。
(三)因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调整或因部分专业研究方向差异较大,我校凡专业目录中按研究方向单独标注了招生人数的,届时学院可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和录取。
(四)调剂政策以学校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
09常学制与学费标准
(以入学当年发改委或物价局备案和学校计财处公布为准)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417号)文件,我校拟将对延期毕业(超过学制)的研究生在超学制阶段收取学费。收取学费按延期时间折算的年标准不超过原专业年学费标准,具体标准以学校收费文件为准。
10奖助学金
西南交通大学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按时转入我校)设置了多元的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等。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名额,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其评选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评选工作按《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我校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2个月,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硕士研究生“三助”助学金
“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教”、“助管”的岗位酬金,由学校出资;“三助”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1)“助研”的岗位酬金,由科研项目课题组自行安排;
(2)“助教”岗位酬金不超过500元/月,每周实际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个学时;
(3)“助管”岗位酬金不超过450元/月,原则上每月工作量为30-36小时。
(五)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
专项奖助学金由关心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分为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两类;原则上每学年评审1次,在每年9-12月进行。其评审工作按《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最终奖助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设置有完备的研究生荣誉称号体系,每年对各类荣誉称号获得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11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招生说明
(一)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研究生均为“非全过程培养”模式。入学后在成都校区报到并完成主要课程,在唐山、宜宾完成剩余环节,论文工作结合导师意见选择培养地点完成。
(二)按相关规定及标准为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最终奖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公布的奖学金政策为准。
12联合培养专项
我校是教育部12所“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部署,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学校立足办学特色,充分对接区域与行业人才需求,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旨在通过高校的理论学习和企业的专业实践,培养出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应用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学校以专项的形式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成都软件开发分公司、中铁建国际工程咨询(福州)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合作。
现将项目介绍如下:
1. 项目以“定向实践,非定向就业”形式开展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规定企业、科研平台完成实习实践环节;
2. 项目采取“1+2”的学习形式,即学习分为2个阶段,第1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在校学习一年,完成课程学分;第2阶段在指定企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1年,期间完成实践学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课题相关内容开展论文工作;
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规定的奖助学金,若企业设有专项奖助学金参与项目的学生可额外享受相关政策;
4. 企业可根据实践情况给予个别优秀学员优先录用的资格。
若有未尽事宜,由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解释。
13学习方式及校区
我校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校区有犀浦校区、九里校区、东部(国际)校区。就读校区具体安排以新生报到须知为准。各专业的学习方式以招生专业目录的公布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14其他事项
(一)其他招生政策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本章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二)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最新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http://yz.swjtu.edu.cn。
(三)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邮政编码:611756)
3. 咨询电话:028-66366756、028-66366757
4. 电子邮箱:yzb@swjtu.edu.cn
(四)其他教育管理事宜以入学当年新生入学手册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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