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可以关注一下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下面的内容给各位同学们作参考。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如报名期间,教育部或北京市研招办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以变化后的文件为准)
在阅读我院招生简章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一、招生单位简介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计量院”)是国家最高的计量科学研究中心和国家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建立、保存、维护国家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标准,复现单位量值,研制国家重要有证标准物质,开展国际量值比对,实现国际等效;开展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保持全国量值统一;开展计量科学基础前沿研究,以及国家科技发展需要的测量理论、测量技术和量值溯源方法的研究等。
研究生教育是中国计量院的重点工作之一。中国计量院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以来,为我国计量领域培养了大量研究生,毕业生中,大多数继续从事计量等相关科研工作,有些已成长为行业领军人物,为我国计量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招生类别
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均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为仪器科学与技术、化学、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
仪器科学与技术: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自命题科目为自动控制原理。
化学: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自命题科目为普通化学。
电子信息: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自命题科目为自动控制原理。
生物与医药: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自命题科目为普通化学。
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见官网《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初试)》
我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0名(含接收推免生人数)。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详见本章程末尾附件(该计划仅供考生参考,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具体请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网报公告。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时向我院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我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我院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达到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至 50%的范围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在复试前公布。
3.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其一或多种组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7.我院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院网站公布。
(二)体检。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1.我院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院。
2.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录取资格无效。
6.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院将对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7.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院不承担责任。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八、学制
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 年。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我院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免学费。在学期间按规定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对于表现优秀的研究生给予奖励。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硕士研究生住宿由我院统一规划安排。根据培养方案,第一学年因需前往合作高校进行委托培养,学生的住宿将由委托培养高校负责统一安排。第二、三学年学生返回我院后,住宿将统一安排于北京市和平里院区或昌平院区,我院将根据学科专业与院区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院区。
住宿期限与录取专业学制一致。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我院不再提供住宿。
同时,因我院发展规划与教学调整,各专业的具体培养及住宿地点可能发生变化,请以入学后的实际安排为准。
十一、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应达到相应专业的毕业要求,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我院所招收硕士研究生均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毕业时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违规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院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院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院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如有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我院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中国计量院官网:www.nim.ac.cn
联系电话:010-64524289、010-64524284
联系邮箱: yanzhao@nim.a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综上是我今天分享的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学校的招生简章的内容要真实可靠,并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通过以后才可投入使用。考生还想了解更多考研内容可以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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