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0万元,甲以自有房屋A(价值120万元)提供抵押并办理登记;丙以自有汽车B(价值60万元)提供抵押并办理登记;丁提供保证担保,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乙欲主张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乙必须先就甲的房屋A实现抵押权,不足部分才能就丙的汽车B及丁的保证主张权利
B : 乙必须先就丙的汽车B和丁的保证实现权利,不足部分才能就甲的房屋A主张权利
C : 乙可以任意选择就甲的房屋A、丙的汽车B或丁的保证实现权利,无顺序限制
D : 乙必须先就甲的房屋A实现抵押权,不足部分再就丙的汽车B实现抵押权,仍不足才能请求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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