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以下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 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为做好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 高研究生生 源质量和维护招生选拔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 院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学校代码:10698)是我国最早兴办、 享誉海内外的著 名高等学 府,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学校研究 生教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艺、交叉等 11 个学科门类, 现有 35 个学院(部、中心) 在兴庆、雁塔、曲 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四个校区开展研究生人才培养。
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 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和监 督,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直接领导。学校各学院(部、中 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管理、监督检查本单 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 四条 拟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900 名,其中拟招收 推荐免试生 3500 名。拟招收攻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 位) 1100 名。
第五条 学校在招生目录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 报名平台 ”上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基本计划,和拟招收推荐 免试计划。学校在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各学院(部、 中心)推荐免试招收(为本年度实际招收情况)、报考生源及激 励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等情况调整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
第三章 招生学科、专业及类型
第六条 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分为全国统考招 生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和推荐免试招生目录。考生可登录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xjtu.edu.cn/,以下简称“学校 研招网 ”)查看各学院(部、中心)拟招生学科专业、考试科目 及基本计划。
第七条 全日制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强军计划专项 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第四章 报名
第八条 报考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 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 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 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同等学力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获得国家 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 年入学前)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 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
(1)以第 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 期刊上发表文章;
(2)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 英语四级) 且成绩优良。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单独考试考生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 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 务骨干;
2. 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相关 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 人员; 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四)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 除符合条件(一) 、(二) 外还须满足: 报考前所学专业 为非法学专业。
(五)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 除符合条件(一) 、(二) 外还须满足: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 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 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满足: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 经验;或获得国家 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 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 员,除符合报考条件外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 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八)报考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1051)硕士 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西医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 位,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 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攻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1052)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口腔医学专业毕业 并获得学士学位,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 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九) 报考学院(部、中心)或学科专业规定的其他学业条 件,详见各学院招生目录。
第九条 报名包括 网上报名和 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27 日(每日 9:00—22:00)。
网址:https: //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及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报 名公告及“ 西安交通大学(10698)2026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网上 报名公告 ”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网上确认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及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 上确认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提供相关材料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 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凡不按 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 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 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随 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 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 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须 在复试前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完成核验。
第十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单独考试、美术与书法(135600)和设计(135700)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我校报考点(代 码:6111);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第十一条 残疾考生如需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 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研 招办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第十二条 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 可按 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 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 名时填报申请。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 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 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 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 审, 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
第十三条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网上确认前将所需报考材料(详见报考条件)提交学校研招办审核,未通过审核者网上确认 无效。
第十 四条 考生应在考前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 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 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五章 初试
第十五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 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
第十六条 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和学校自命 题科目, 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 数学(一) 、数学(二) 、数学(三)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法律硕 士综合(非法学)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 (法学) ,其他考试科目(含单独考试、强军计划) 为学校自命 题科目。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学校 自命 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学校统一发布,自命 题考试大纲仅 供参考,最终以试题实际内容为准。
第六章 复试
第十七条 复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院(部、中心) 负责具体实施。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含各类专项)、 复试工作方案和各学院(部、中心)复试细则及安排由学校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发布。
第十八条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 考生报考信息和报名资格进行全面、认真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 件者,不予复试、录取,并实行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第十九条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有关要 求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准考证。
以下考生还须提交:
(1)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批准 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电 子注册备案表进行核验。
(2) 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 提交本人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相关证明材料。
(3) 持国(境) 外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中国)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二十条 同等学力人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 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 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按所报 考的学科门类确定,加试安排另行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 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 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二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部、中心)向 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 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 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 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 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 不转户口,不享受奖 助金,收费按协议执行。
第二十 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 毕业本科生考生, 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国(境) 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 资格无效。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体检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 规定, 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 在入学 时统一安排进行, 体检合格者准予入学。
第二十六条 学费标准
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处每年公布标准执行,详 见学校信息公开网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第二十七条 奖助体系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 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 三助一辅 ” 岗位津贴, 以及临时困难补 助和绿色通道等。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第二十八条 学 习校 区与住宿安排
学校根据科研平台建设、教学计划安排和住宿资源情况,在 兴庆、雁塔、曲江和创新港校区统筹确定研究生新生学习地点并 做好相应住宿安排,在校住宿期限不超过三学年。住宿费收取标 准根据上级文件及住宿条件确定(入住符合条件的创新港校区学 生公寓,按照每生每学年 2400 元收取住宿费),具体以当年度 学校财务处公布的住宿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 住宿。
第二十九条 学 习年 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 2-3 学年,非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 2-5 学年。
第三十条 培养模式
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 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 93 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硕博贯 通模式(包括“ 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 ”项目、协同培养育人 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同时在 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信 息可向报考学院(部、中心)咨询。
第三十一条 专项计划
学校在部分学科或领域招收强军计划不超过 10 名、退役大 学生士兵计划不超过 20 名、单独考试研究生不超过50 名,具体 招生专业、方向可在招生目录查看(目录备注栏可查看具体专项 和招生人数),招生政策以有关文件为准;现役军人报考须同时 符合军队相关部门报考要求;单独考试仅面向非本单位工作人员。 学校在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报考生源及各类专项计划 等情况调整具体招生人数。
第三十二条 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 管理,遵守相关要求, 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 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 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如存在报考信息弄虚作 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 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 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 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招收推荐免试生章程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须按学校推免章程的规定登录“ 全 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 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整个接收流程,未按学校章程申请的视为放弃我校申请资格。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 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 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第三十 四条 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 方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了解 网上报名及确认、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往 届试题。
第三十六条 申诉监督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 可向学院(部、中心) 提出申 诉, 学院(部、中心) 应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 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 yzb_jd@xjtu.edu.cn 。
第三十七条 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 学校将对章程 做出相应调整。
第三十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二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及联系方式
1.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 | 微信公众号 |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 28 号北门内东侧招生楼 | |
电话:(029)82668329 | |
传真:(029)82664655 | |
邮编: 710049 | |
网址:http://yz.xjtu.edu.cn | |
邮箱: yzb@xjtu.edu.cn |
各学院(部、中心)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 | 联系 电话 (029) | 邮箱 |
机械工程学院 | 88960042 | songna@xjtu.edu.cn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2665286 | fengyh@xjtu.edu.cn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82668701 88968710 |
mhwang@xjtu.edu.cn |
电气工程学院(全日制硕 士) | 82664000 88964000 |
yuhangchang@xjtu.edu.cn fangli2004@xjtu.edu.cn |
电气工程学院(非全日制专 硕) | 88968023 82668023 |
dywang@mail.xjtu.edu.cn |
电子与信息学部 | 82668663 88968663 |
kexinren@xjtu.edu.cn |
电子与信息学部-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学院 | 82668971 | pwang1982@mail.xjtu.edu.cn |
电子与信息学部-信息与通 信工程学院 | 88968772 | shenrui@xjtu.edu.cn |
电子与信息学部-电子科学 与工程学院 | 82664974 | liuchenna@xjtu.edu.cn |
电子与信息学部-自动化科 学与工程学院 | 82660248 | hanglu@xjtu.edu.cn |
电子与信息学部-微电子学 院 | 82663426 | ele@xjtu.edu.cn |
电子与信息学部-网络空间 安全学院 |
82667795 | scs@xjtu.edu.cn |
电子与信息学部-软件学院 | 82663000-8003 88963268 |
lizzie525@xjtu.edu.cn fengshuo@xjtu.edu.cn |
航天航空学院 | 88968754 | tangmm@xjtu.edu.cn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88960086 | sxsongqi@xjtu.edu.cn |
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 | 82668949 88965279 |
liangwei0131@xjtu.edu.cn |
管理学院 MEM 、MPAcc 非全 日制专硕 | 82667830 | gclacn@xjtu.edu.cn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82663705 | wuqiong7@xjtu.edu.cn |
外国语学院 | 82668146 88965499 |
zuojia@xjtu.edu.cn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88968369 | yangqiuyue@xjtu.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2665097 | wangzheng@xjtu.edu.cn |
医学部 | 82655038 | luyang69@xjtu.edu.cn |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 88968361 82663713 |
tingzhou@xjtu.edu.cn |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全日 制学硕) | 88965216 | ylihua@xjtu.edu.cn |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MPA) |
82668031 82667325 82665959 |
mpa@xjtu.edu.cn |
经济与金融学院 | 82656844 88966906 |
yinguxi@xjtu.edu.cn |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 88965105 | rjjw@xjtu.edu.cn |
法学院 | 82668124 | fxjw@xjtu.edu.cn |
MBA 中心 | 01、02、03、04、 07 方向: 82669064 05 、06 方向: 82656851 |
01 、02 、03 、04 、07 方向: 254607622@qq.com 05 、06 方向: mba-xjtu@xjtu.edu.cn |
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 | 88965131 | xtingting@xjtu.edu.cn |
体育学院 | 82663627 | lkpeng@xjtu.edu.cn |
新闻与新媒体学院 | 82663889 | 1157069918@qq.com |
物理学院 | 82663899 | xiaoaiguo@xjtu.edu.cn |
化学学院 | 88963916 | chenlingling@xjtu.edu.cn |
人工智能学院 | 82665976 | yjspy@mail.xjtu.edu.cn |
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 | 82668984 | ist.yjs@xjtu.edu.cn |
国家储能平台(中心) | 88960112 | gjcnpt@xjtu.edu.cn |
未来技术学院 | 82663924 | wxpyb@mail.xjtu.edu.cn |
上述就是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对于各位考研的考生来说,招生简章是一种比较可信的院校信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启航教育,获取更多考试信息。
【27考研辅导课程推荐】:27考研集训课程,VIP领学计划,27考研VIP全科定制套餐(公共课VIP+专业课1对1) , 这些课程中都会配有内部讲义以及辅导书和资料,同时会有教研教辅双师模式对大家进行教学以及督学,并配有24小时答疑和模拟测试等,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老师领取大额优惠券。
热门下载
资料下载
院校解析
真题解析
考研数学
考研英语
考研政治
考研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