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丙以自有房屋提供抵押(已登记),丁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戊提供保证(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丙、丁、戊之间未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也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且未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丙承担了全部100万元的担保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直接请求丁、戊按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B : 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先向债务人甲追偿,不能向丁、戊分担
C : 因丁的保证方式未约定,视为连带责任保证,丁与戊对丙负有同等的分担义务
D : 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直接请求丁、戊各分担三分之一
查看答案和解析【28考研辅导课程推荐】:28考研集训课程,VIP领学计划,28考研VIP全科定制套餐(公共课VIP+专业课1对1) , 这些课程中都会配有内部讲义以及辅导书和资料,同时会有教研教辅双师模式对大家进行教学以及督学,并配有24小时答疑和模拟测试等,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老师领取大额优惠券。
启航教育热门私房课
MORE小班面授 名额有限 抢先体验

编辑推荐
最新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