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 戊可代位继承
B :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 :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 : 丙无权继承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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