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罪数问题的认定,不正确的是( )。
A : 甲通过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获得一笔赃款,雇佣私人会计将赃款洗白,对甲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和洗钱罪数罪并罚。
B : 乙盗窃私家电动车500辆,通过私人渠道将赃车销售,对乙应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赃物罪数罪并罚。
C : 丙制作毒品后,又持有其制作的毒品,对其应当以制作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
D : 丁盗窃价值一万元的电脑后心生悔意,随即将该电脑扔入大海,对丁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E戊本着伤害的故意将王二麻子拉至无人处,对王二麻子连捅数刀。王二麻子倒地不起,戊遂离去。王二麻子因失血过多死亡。戊次日前来查看,发现王二麻子已经死亡,遂将其尸体抛入大海。戊的行为仅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一罪。其抛尸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查看答案和解析【26考研辅导课程推荐】:26考研集训课程,VIP领学计划,26考研VIP全科定制套餐(公共课VIP+专业课1对1) , 这些课程中都会配有内部讲义以及辅导书和资料,同时会有教研教辅双师模式对大家进行教学以及督学,并配有24小时答疑和模拟测试等,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老师领取大额优惠券。
启航教育热门私房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