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某公司总经理,乙是其司机。某日,乙开车送甲去洽谈商务,途中因违章超速行驶当场将行人丙撞死,并致行人丁重伤。乙欲送丁去医院救治,被甲阻止。乙见甲拨打120之后,便离开肇事现场送甲前往洽谈商务。但因延误救治,丁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B : 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C : 由于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只能对甲、乙分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但不存在共犯关系
D : 甲、乙均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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