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生了一个孩子丙,后乙死亡,甲把丙留在家给父母照顾,自己出去打工。后结识一女丁,同居期间二者合款买房,登记在甲的名下,甲和丁在前往婚姻登记过程中甲车祸死亡,丁轻伤,丁此时有身孕。丙知道甲有一套房办理了继承公证,将房子转到自己名下,然后和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丁知道后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丙不同意,丁进行了异议登记,丙和戊无法过户,戊主张善意取得房屋,丁认为无权处分合同不发生效力。
查看答案和解析【26考研辅导课程推荐】:26考研集训课程,VIP领学计划,26考研VIP全科定制套餐(公共课VIP+专业课1对1) , 这些课程中都会配有内部讲义以及辅导书和资料,同时会有教研教辅双师模式对大家进行教学以及督学,并配有24小时答疑和模拟测试等,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老师领取大额优惠券。
启航教育热门私房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