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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985
211
34所
双一流

联系方式:010-58808156

  • 地区:北京
  • 类型:师范类
  • 隶属:教育部

学科建设:院士:23 硕士点:146 博士点:114 国家重点学科:二级11

院校排名:综合排名:17 师范类: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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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 办法

2019-05-31

6405

部分院系决定延长网上申请和材料寄送日期,详情请进入申请系统查看。

接教育部通知,推荐名额补偿政策将有重大变化,新政策细则已公布,请点击浏览。

现将我校2014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学费及奖助政策

1.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按三学年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学术型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1万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详见简章(点击查看2014年简章)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预计下学期初正式公布方案)。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既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又奖励学业成绩优秀者,且奖助额度和获奖比例将有很大的提高。其中学术型硕士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主要是推荐免试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10%左右,奖励额度为0.8万元/生。

二、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类别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请分别查询2014年学术型硕士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博士生专业目录。除有特别说明的外,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以及珠海分院外,其他硕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凡接收本科直博生的专业或导师已在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2.有志于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申请人经考查合格,可以被接收为硕博连读生。被接收为硕博连读生的,第一、第二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培养和管理,第二学年末经考核合格的,不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于第三学年直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完成博士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3.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导师)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学制为5年。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型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型博士生奖助待遇。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时间为3年。本科直博生必须在前2年内完成所有硕士生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进行资格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生阶段,完成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经考核认定为不适宜作为博士生培养的予以退学处理。

二、申请条件

1.品行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4.申请人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学术型名额可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我校应届本科生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外推名额;我校应届本科生需获得内推名额。补偿名额详细说明近期公布。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营员和我校本科生)最晚于9月20日前登陆网上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2.寄送书面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各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阅。

我校部分学部(院、系)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和材料寄送截止日期有可能会提前,如果提前,我校将在9月上旬在网上申请系统及时公告,请注意查阅。

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并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如果教务部门暂时不能盖章,请先将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寄来,复试时再补交教务部门盖章的申请表)

(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同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上传pdf或jpg格式版。

(3)个人自述1份(见附件,可正反面填写)。须同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并被预录取的营员只需提供第(1)和(2)项材料。

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以免耽搁!

3.复试与接收

学部(院、系)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时间。复试费100元。我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发放《拟接收函》。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经考核拟接收的申请人,不再进行复试。

四、其他

1.接收为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部(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拟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于2013年11月18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般到本科就读院校教务处领取)寄送到接收学部(院、系),逾期不能提供的,将被取消被接收资格。

获得本科直博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不必进行硕士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需按照上述要求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需参加我校2014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未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2.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被接收等受理状态,我校将及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3.网上申请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被接收资格。

4.获得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6.联系方式。北师大研招办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点击此处查询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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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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