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天津师范大学 考研 免试
2019-05-31
3203
一、学生申请资格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本校国家计划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高职升本科学生),并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报名申请。被定向培养的本科学生必须取得协议地区(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的正式函件。
2.道德品行端正,综合测评良好。
3.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场违纪、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在学期间第一至第六学期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专业必修课程为主)为专业年级前35%。
6.在学期间(2015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0日)获得过以下奖励中的一项以上(含一项):
①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或校专业奖学金;
②校教师教育奖学金;
③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④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⑤获得过科研奖励或发表过科研论文;
⑥在学科竞赛或"挑战杯"竞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7.英语水平要求(高水平运动员除外):
①非英语专业(一般类)学生,申请推免研究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②非英语专业(艺体类)学生,申请推免研究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
③英语专业学生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二)专项计划申请条件
1.申请推荐思政挂职类研究生的学生,除达到上述1~7项基本条件之外,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推荐研究生,除达到上述1~4项基本条件之外,
必须专项技能突出,并曾获得过以下奖项中的一项或多项:
①全国学生运动会或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第一名;
②全国运动会或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含室内)前三名;
③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含单项锦标赛)、洲际比赛前三名;
④奥运会、世界单项锦标赛、世界杯前八名。
3.研究生支教团具体推荐办法见《关于在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三)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的,经学生所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二、学院组织推荐工作基本要求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科带头人及专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同时要负责处理推荐和接收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遵照我校"推免工作办法"原则意见的基础上,负责讨论、制定并公开本学院推荐工作的具体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须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得破格推荐。
(三)各学院组织选拔推荐时,应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重点以学生的在校学习成绩(专业必修课为主,具体计算范畴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四)各学院要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即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学术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及时上报教务处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公开答辩。
(五)各学院的推免名单应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12日组织召开工作布置会;
(二)9月12日至18日,各学院组织推荐工作(含学院公示);
(三)9月17日,各学院将涉及特殊学术专长审核鉴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9月19日,各学院报送推荐名单至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负责处室,并交验推荐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五)9月19日-21日,教务处组织须审核鉴定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进行答辩;学生处、团委组织校级专项计划选拔;
(六)9月21日下午17:00之前,学生处、团委将选拔结果报送教务处;
(七)教务处负责在学校主页公示全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23766255(教务处)
第二阶段接收工作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英语水平要求(高水平运动员除外):
①申请学术型学位(不含艺术门类专业、支教团专项)考生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应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②申请学术型艺术门类专业及申请学术型专业支教团专项的考生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应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③申请专业学位考生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应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
④英语专业学生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⑤修读其他语种的考生应通过相同水平的外语等级考试。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办法
1.根据教育部关于2019年推免工作安排,所有推荐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推荐生申请我校(本校推荐生除外),复试时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外国语等级证书;
②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院系。
(三)接收专业说明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详见我校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各专业接收推荐生数量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50%,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生统考考生(具体各专业接收推荐免试名额另附)。
二、复试录取工作
学校各招生单位,须确定本学院具体接收复试方案及程序(含复试方式、考核科目、拟接收录取办法等具体事项),按专业成立相关专家复试组。遴选过程应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录取。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一)入学报到后第一学年给予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资助以及国家级助学金(6000元/年);此外,还可以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奖金20000元)。
(二)对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985,211院校前25%者),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成绩排名以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为准,本校符合此推荐条件者,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
(三)对于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荐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给予300元交通补助。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校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办法,制定本院切实可行的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方案和程序,并以文字形式于9月20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我校推荐免试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在10月18日前完成。
(三)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四)学院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各学院要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23766157(研招办)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二)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天津师范大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教务处、研究生院(代章)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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