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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

联系方式:0773-5838221

  • 地区:广西
  • 类型:师范类
  • 隶属:地方所属

学科建设:硕士点:一级27 博士点:一级6

院校排名:综合排名:134 师范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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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20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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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已整理完毕,供各位小主参考借鉴,如有不完善之处请登录院校官网查看。

  一、招生人数
  2018年,我校拟招收250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00名、接收推免生120名。详情见我校2018年招生目录,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⑷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部分招生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或不招收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学历均须在学信网可查或出具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⑵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⑵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⑵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阅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推免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我校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看《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3.考试地点。由各考点统一安排。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安排在我校育才校区内。
  4.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5.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考试方式等。我校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之前完成。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事后查明存在弄虚作假的,将予取消复试成绩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3.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⑵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⑶专业科目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专业面试;
  ⑷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复试实行一般不低于120%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
  6.跨专业报考的考生由我校各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加试,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开展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进行。
  1.我校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2.我校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校外优秀调剂生,届时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信息和具体要求。
  3.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但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五、录取
  我校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1.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调取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考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定向就业。
  2.体检。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复查。按国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学费标准
  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文件。
  七、奖助学金政策
  详情请查看《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八、联系方式
  (一)我校招生单位代码:10602
  (二)网址:http://www.yz.gxnu.edu.cn(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三)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政编码:541004
  (四)联系电话:0773-5833630;0773-5838221
  (五)电子信箱:yjsbgxnueducn
  九、说明
  (一)本简章内容中如有与国家2018年招生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规定。
  (二)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gxnu.edu.cn/)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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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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