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外国语大考研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硕士学位 外国语
2019-05-25
4473
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简称“上外”、“SISU”,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 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秉承“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筚路蓝缕,奋发有为,现已发展成一所培养高端国际型外语人才的多科性、国际化、高水平特色大学,蜚声海内外。
我校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下设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MBA)、翻译硕士(MTI)、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金融硕士(MF)、法律硕士(JM);
2018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949名(含推免生),另招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约20名,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所示为各专业拟招收名额(包括推荐免试考生,但不含少民骨干专项计划),供参考。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各专业均接受外校推荐免试优秀应届本科生,各专业推免生接收人数视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而定,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的70%。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
除工商管理专业(MBA)的培养方式有非全日制学习和全日制学习之外,我校其它专业的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习,各专业学制(年),学费(人民币元)情况请见下表:
学术/专硕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总计) |
学术型 |
030202 |
中外政治制度 |
3 |
21000 |
030206 |
国际政治 |
030207 |
国际关系 |
030208 |
外交学 |
0302Z1 |
国际公共管理 |
0302Z3 |
中国学 |
0302Z4 |
区域国别研究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020204 |
金融学 |
24000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0202Z1 |
应用统计学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040107 |
成人教育学 |
040110 |
教育技术学 |
0401Z1 |
体育教育学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050103 |
汉语言文字学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0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050203 |
法语语言文学 |
050204 |
德语语言文学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050207 |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
050208 |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
050209 |
欧洲语言文学 |
050210 |
亚非语言文学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0502Z1 |
翻译学 |
|
|
0502Z2 |
语言战略与语言政策学 |
050301 |
新闻学 |
050302 |
传播学 |
0503Z1 |
广告学 |
120202 |
企业管理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1202Z1 |
公共关系学 |
学术/专硕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总计) |
专业学位 |
025100 |
金融 |
2 |
118000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3 |
6000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2 |
44000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2 |
40000 |
055101 |
英语笔译 |
2.5 |
75000 |
055102 |
英语口译 |
100000 |
055104 |
俄语口译 |
055106 |
日语口译 |
055108 |
法语口译 |
055110 |
德语口译 |
055112 |
朝鲜语口译 |
055114 |
西班牙语口译 |
055116 |
阿拉伯语口译 |
125100 |
工商管理 |
2-2.5 |
分
158000/178000/208000 三类,具体由MBA教育中心制定并通知 |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制及学费问题请咨询我校 MBA 教育中心,电话:
021-35373308,021-35373309 网址:http://mba.shisu.edu.cn
退学的学生,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实行学分制的专业,退费按学分制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 除法律(法学)专业要求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之外,我校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7年10月31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报名工作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除工商管理(MBA)外,我校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我校的推荐免试考试,具体考试条件、考试时间等请参见我部9月初网上通知。
考生类别 |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
复试时需提供 的 材 料
(原件) |
准考证打印前需邮寄至我办的材料 |
同等学力考生10月31日上午至我办确认准考资格时须携带的材料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
身份证、毕业证书 |
无 |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身份证、学生证 |
无 |
|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 |
① 高职高专毕业后经 2 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至
2018年9月1日)
② 按同等学力报考(具体要求见表二) |
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 |
无 |
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大专成绩单(各专业同力考生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另请参见表二) |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不含网络教育) |
工商管理硕士(MBA)不接受本科结业生报考;
其他专业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具体要求见表二) |
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 |
无 |
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本科阶段成绩单(各专业同力考生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另请参见表二) |
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考生 |
|
身份证、硕/ 博学位证书 |
无 |
|
在校研究生 |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
身份证、学生证、同意报考证明 |
务必于
2017年10 月31日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
|
获境外学历的本科毕业生 |
2017年11月1日前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
|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
经所在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批准 |
|
《报考
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
记表》原件 |
|
(邮寄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22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邮编:200083)
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请于2017年10月31日上午
8:30-11:30携相关材料原件至我校研招办(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22室)进行准考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将被取消准考资格。
注:“本科结业” 指未能正常本科毕业的学生,即未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本科结业”须按同等学力报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后学历”选项请选择“本科毕业”。附:表二: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
①我校各学术型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的其他报考要求如下:在国家一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CSSCI)上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我校各全日制专业学位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的其他报考要求请参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该专业同等学力考生相关要求 |
该专业同力考生10月31日至我办确认准考资格时另须提供的材料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优秀或西班牙语专业毕业 |
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或六级优秀证书(老题型)
或六级520分以上(新题型)或西班牙语专业毕业证书 |
055101 |
英语笔译 |
英语专业八级优秀或雅思成绩7分以上或托福 100分以上 |
英语专业八级证书(优秀)雅思成绩单(7分以上)托福成绩单(100分以上) |
055102 |
英语口译 |
055104 |
俄语口译 |
俄语专业八级良好 |
俄语专业八级证书(良好) |
055106 |
日语口译 |
日语专业(NSS)考试8 级良好及以上 |
日语专业八级证书(良好) |
055108 |
法语口译 |
法语专业八级良好 |
法语专业八级证书(良好) |
055110 |
德语口译 |
德语专业八级良好 |
德语专业八级证书(良好) |
055112 |
朝鲜语口译 |
通过朝鲜语专业四级考试 |
朝鲜语专业四级证书 |
055114 |
西班牙语口译 |
通过西班牙语专业四级考试 |
西班牙语专业四级证书 |
055116 |
阿拉伯语口译 |
通过阿拉伯语专业四级考试 |
阿拉伯语专业四级证书 |
025100 |
金融 |
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或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
证券:《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银行业:《银行业法律法规和综合能力》+任意一门专业课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大学英语六级优秀 |
六级优秀证书(老题型) 或六级520分以上(新题型) |
035102 |
法律(法学) |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司法部统一颁发的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125100 |
工商管理(MBA) |
不限(不接受本科结业生报考) |
无 |
请达到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于2017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携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各类资格证书原件(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至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请注意: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MBA)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
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它院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于规定时间携材料至我校研招办进行准考资格审查。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境内学历应及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境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如对本人的学历证书(学籍)有疑,建议自行先至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部门认证(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以免因学历(学籍)认证问题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于10月31日先至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等手续。因不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现场确认后不准考的、由同等学力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提示:现场确认时间各省不同,各省的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点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考点公布的相关信息,不要错过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2017年11月26日之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考试。
六、初试
(一)准考证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注: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拿到准考证后,请核对准考证上本人图像、报考信息、考生须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我校研招办。
请所有考生自查是否符合我校准考资格,不符合我校准考资格的(如在读硕士未经所在院校同意报名,同等学力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至我办进行资格审查等)将被取消准考资格,无法下载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或二外)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3、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4、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5、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
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设置以我校公布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初试成绩
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分,具体查分办法请及时关注我部网站,我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如考生需要书面成绩单,可由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研招办免费申领。
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七、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及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于复试前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3月初,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届时关注我部网站。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四)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主要参考考生专业成绩,按照技术分高低确定复试资格(部分专业设外语单科线,详见专业目录)。
各专业技术分公示如下:
1.技术分计算公式按“业务1+业务2+总分*10%”计算的专业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0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050203 |
法语语言文学 |
050204 |
德语语言文学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050207 |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
050208 |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
050209 |
欧洲语言文学 |
050210 |
亚非语言文学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0502Z1 |
翻译学 |
0502Z2 |
语言战略与语言政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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