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音乐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2019-05-08 16:13: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7年西安音乐学院考研招生简章已整理完毕,供各位小主参考借鉴,如有不完善之处请登录院校官网查看。 重要提示 1 西安音乐学院
2017年西安音乐学院考研招生简章已整理完毕,供各位小主参考借鉴,如有不完善之处请登录院校官网查看。
重要提示1.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在外地设置报名点,务请网上报名时选定西安音乐学院为报考点,并且必须在本院进行现场确认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只能报考本院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并必须在备用信息1内注明报考导师姓名。
3.报名确认、初试和复试一律在西安音乐学院进行。
4.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务必打印携带“报名信息校对表”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5.请认真阅读2017年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如有问题可与本院研究生部联系。
6.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一、招生计划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2017年预计招收156名,包括学术型62名、专业学位94名两种类别(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注: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及专业限额,每位导师当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未取得学位证的报考生,复试须加试相关科目)。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进行加试。艺术学理论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参加音乐专业科目加试。
(五)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者凭《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四)复试:根据各专业方向的预定名额进入复试,复试安排见《复试通知书》。
(五)初、复试地点:西安音乐学院。
(六)招生专业方向及研究生导师名单见附件一。
(七)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见附件一。
(八)各方向专业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九)参考书目见附件二。
四、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兼顾专业平衡,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定相关合同。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237451传真:029—85222914
联系人:路老师
电子邮箱:xy_yanjiushengbu@163.com
报名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4号教学楼109室)
邮政编码:710061
乘车路线:西安火车站广场南侧(解放路口)乘603、14路公共汽车至长安立交站,或在火车北站乘地铁二号线至省体育场站向南200米路西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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