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2017年考研招生简章
2019-05-08 16:13: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报考说明: 1、初试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
报考说明:
1、初试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成绩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4、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2017年5月1日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凡要求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7年5月1日前)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学费及奖助办法
详见《沈阳化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收费及录取优惠政策》。
6、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386567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
1、初试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成绩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4、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2017年5月1日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凡要求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7年5月1日前)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学费及奖助办法
详见《沈阳化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收费及录取优惠政策》。
6、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386567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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