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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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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郑州大学考研复试办法

郑州大学 考研复试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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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德智体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 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是否分类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在复试办法中明确。

二、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单位二级管理模式。学校成立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校监察处、研究生院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依据国家政策要求和我校实际,负责全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制定复试的基本方案,审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分数线的划定;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整个复试录取过程。各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标准和办法,成立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招生单位领导小组

各招生单位成立以院长(主任)牵头、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纪检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具体过程进行指导和监察。主要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复试具体办法,组织成立本单位的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必要的培训;负责本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本单位复试试题的命制工作;负责确定本单位拟录取考生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资格审查小组

招生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由主管院长(主任)、教务人员组成,主管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原件、复试资格、试卷复核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小组

招生单位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应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参加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要指定1人为兼职纪检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设秘书一名,负责检查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信息是否相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工作。复试结束后,复试相关材料送交资格审查小组存档。

复试小组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1、复试小组成员必须是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并且工作严谨、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报考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考试。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必须按照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本单位研究生办公室专人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研究制定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

3、导师参与复试工作,所有导师都要参加或旁听相关的面试,综合审核确定是否录取考生。导师和考生实行双向选择。

三、复试的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要求,各招生单位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实行全程录像录音,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各招生单位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遵照执行。录像或录音的存储介质需由招生单位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一)复试分数线的划定

1、学校按学科门类设定政治、外语、数学、西医综合等统考科目单科低要求,低于学校低要求的学院须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2、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招生总计划内自主配置各专业招生计划,新增一级学科专业计划原则上不少于8个,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计划不得互调。根据一志愿生源情况,在国家及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提出单科要求并按照不高于1:1.2的复试比例提出建议复试分数线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经系统测算划定(填报《2019年硕士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建议复试分数线汇总表》见附件4)。音乐、美术、书法学院等学科因初试考试方式变更适当扩大复试比例。同时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专业复试分数线必须一致,可适当扩大复试比例,复试线由学院与研究生院协商划定。

3、“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复试线按国家初试成绩基础要求执行。

4、2019年我校不破格复试录取线下生,上线考生不足的院系和专业可调剂解决。

5、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各招生单位要精心设计并严格复试程序,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2、各招生单位应在网站上向考生公布本单位招生专业导师姓名、研究方向,供考生选报导师。为便于各专业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交相关院系。

3、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认真对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认真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等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于复试时交至各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不得将未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加强试卷复核,严防违纪作弊行为。招生单位资格审查小组认真组织做好复试考生入学试卷核对工作,对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差异较大的考生要重点核查,核查结果须有两人签字确认。各招生单位务必要重视试卷核对工作,加强复试期间的资格审查,在录取信息上报录检时,如因试卷问题或资格问题考生不能录取,所在单位不再补录,其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重新调剂使用。并在下年度扣减招生计划。试卷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5、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要分类进行。各招生单位要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特点的选拔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6、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我校同一专业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必须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按照相同标准进行复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是否分类复试由学院自行决定,并在复试前告知考生。

7、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复试期间,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协议签订事项,非全日制考生只需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具体时间要求以研工部通知为准。

(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我校统一采取非定向就业形式,以方便考生将来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8、对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加强复试外,还须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实践技能的复试考查,其中笔试的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科目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和招生章程中保持一致。

9、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需计入复试总成绩。

10、落实2018年及以前保留资格生是否复学,复学的保留资格生不再参加2019年的复试及体检,但必须加入《郑州大学2019年硕士生复试综合排序及拟录取汇总表》上报。2019年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要参加当年体检。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设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的主要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招生单位要严格组织复试命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必须按《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规定》要求存放交接。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各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的形式、方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0分,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4、专业面试主要提问方式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5、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复试方式如与个别学科特点不相适应,招生单位可对上述考试方式和各项权重进行适当调整,但需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一般在30%~50%范围内,具体权重由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特点自定。

3、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综合排序。

4、外国语听力和口语、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面试等复试成绩应在本专业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将《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表》(见附件5)张贴在院系办公楼显著位置公布。

5、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本单位网页公示复试排序名单(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及专业招生计划。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本院网页上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体检

考生报到后,由各院系引导考生到新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除复学的和保留资格生外,其他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或调剂表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签字笔一支、体检费30元(体检当天清淡饮食,不需空腹)。体检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3月27日(周三)全天:医科类考生

3月28日(周四)全天:理科类考生

3月29日(周五)全天:工科类考生

3月30日(周六)全天:文科类考生

4月2日(周二)全天:理科、文科、医科、工科类考生

备注:(1)若院系复试时间与体检安排时间冲突或特殊情况请联系医院疾控科67781515进行沟通;(2)为避免出现体检排队过长情况,请考生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四、信息公开

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须由单位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果、咨询及申诉电话等信息也要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招生单位的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调剂工作要求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招生单位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拔。招生单位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

招生单位接收调剂所有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主设定,长不超过36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及我校关于调剂的基本原则。

(一)教育部关于调剂的基本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之间,英语一、英语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我校的调剂原则

凡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复试比例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受二志愿调剂,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从校内相同、相近专业或接收外校优秀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的资格由调入学院严格审核后,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直接发送复试通知,不再提交学校审核,待录取通知须报研招办审核后发送(提交附件六)。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及解释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

(三)调剂工作的操作程序

1、接收外校调剂考生的操作程序

(1)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2)招生单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审核报考本院系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要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回复,同时通知考生到河南省研究生管理服务云平台(http://gs.ha.edu.cn)打印复试通知单。

(3)复试工作结束后,招生单位应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经研招办审核后在研招网上向复试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

2、校内跨院系调剂操作程序

(1)考生提交调剂专业的书面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调剂原则要求的,调出院系签署意见。

(2)接收院系签署接收意见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3)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研招办在云平台完成调剂操作,考生持相关申请表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3、院系内调剂由院系按照工作程序要求进行,无需研招办审核。

校内调剂考生院系除以上程序外,还需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操作,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

(四)各招生单位应在复试前调整各专业生源,拟调剂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及综合排序。

七、录取工作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规模。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校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八、复试工作日程

(一)3月15日研究生院下达招生计划。

(二)3月18日(周一)下午3:00时综合管理中心召开全校复试工作会,下午17:00前各院系在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提交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时间、地点安排(网址:http://gs.ha.edu.cn),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三)3月19日上午12:00前招生单位提出建议复试分数线,学校审定各院系分专业计划并由计算机测算生成复试分数线。

(四)3月20日由学校统一对外公布院系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在此之前院系不得公布。

(五)3月21日起各院系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下载复试名单,考生可网上查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复试通知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

(六)3月15日——24日各招生单位按照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要求,做好一切复试的相关准备工作。届时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检查、督办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准备情况:

1、招生单位需报送本单位复试办法及程序。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及复试小组人员名单(含专业、姓名、职称)由院系保存备查。

2、落实公布复试办法及程序、具体复试时间、地点。

(七)3月25日-4月3日为复试时间,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规定期间内选择。校监察处、研究生院将安排巡视人员巡视。

(八)4月10日下午5:00点以前各招生单位在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完成各项信息录入、校对工作。网址:http://gs.ha.edu.cn。

(九)各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郑州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呈报表》、《郑州大学2019年硕士生复试综合排序及拟录取汇总表》、《郑州大学2019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汇总表》(提交材料时间再定)及本单位招生工作总结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月20日24点学校招生系统关闭。(注意:《郑州大学2019年拟录取硕士生综合排序汇总表》必须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内打印,研究生院不接收自行设计或手工制作的表格)

(十)4月15日前完成试卷的核查工作。

九、关于保留入学资格问题

被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的申请。对于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拟录取考生,须在综合排序表中注明保留资格年限、保留资格类别(如资格生、国防生、西部支教生、一般保留资格等),同时报送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

十、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各招生单位上报的复试考生数据库、拟录取考生数据库,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67781710

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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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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