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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

联系方式:0434-3294603

  • 地区:吉林
  • 类型:师范类
  • 隶属:地方所属

学科建设:硕士点:一级13二级108 博士点:一级1

院校排名:综合排名:331 师范类:38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邮编:1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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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师范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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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招生专业:

  2012年我校13个一级学科、60个二级学科、四个专业学位类别17个领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650人,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见招生目录。

  二. 报考条件:

  (一)报考学术型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我校有些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见招生目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我校不招收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人员。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交至我办,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9.本科1-3年级学生以及在研究生报到入学前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的应届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10.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和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一律录取为自费。

  1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教育部对报考时填写的学籍学历情况进行审核,对出现的“非唯一匹配”和“无匹配”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打印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报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报考全日制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外其他领域、翻译硕士、出版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吉林省招生办、各地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报考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硕师计划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和“硕师计划”研究生,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须凭接收学校发放的校验码报名),但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和“硕师计划”生)均须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美术学”学科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四平市招生办公室”,且只能在四平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摄像并参加考试(第4科业务课考试在我校进行),如果报名点选择错误,报考资格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负。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 初试:

  (一)2012年考生准考证不再邮寄,而采取网上由考生本人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须牢记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如有忘记,可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通过研招网找回。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我校美术学 “素描人体色彩人体”考试1月9日、10日在我校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9日、10日 我校美术学学科“素描人体色彩人体”考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各考试科目中,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于3月初前后在我校网站发布。

  五. 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约在2012年4月,地点在我校,具体安排见我校网站通知。复试内容包括笔试(见招生目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复试为差额复试。

  (五)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所在地区为一区,我校依据教育部制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划定我校分数线。

  (六)复试时进行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六. 调剂:

  达到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但不能被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可申请校内、校外调剂,同时我校生源不足的专业也将进行校内、校外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七.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由我校、用人单位、考生三方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 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 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 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必须准确无误。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网报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应真实准确;应届考生入学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时,请使用半角字符填写,否则系统无法识别,后果自负。

  2.凡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中的哪一个阶段被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详细通信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并在填写家庭成员时写清家庭成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通信地址或电话发生电话时务必及时通知我办。

  4. 我校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考试真题和复习资料、参考书,考生按招生目录公布的考试范围进行复习。考生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历年真题,对其真实性我校概不负责。

  十一. 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随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发布。

  联系人:李筱魁;E-mail:JLSDYZ@YAHOO.CN(不区分大小写);联系电话(传真):0434-3294603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吉林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jln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360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博达第一教学楼1335室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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